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7:03:27    次浏览
千龙网10月24日讯10月21日,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2016年复混肥料等16种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。近期抽检1068家企业生产的1068批次复混肥料产品,检出63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.9%。据了解,国家质检总局本次共抽查了7773家企业生产的7773批次产品(不涉及出口产品)。经检验,7260家企业生产的7260批次产品合格,检出513批次不合格,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.6%,抽查合格率为93.4%。其中,抽查了26个省(区、市)1068家企业生产的1068批次产品,包括复混肥料、掺混肥料、复合肥料和有机-无机复混肥料,抽查企业数占全国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数量的三分之一,检出63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.9%,抽查合格率为94.1%。本次抽查依据GB 18382-2001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、GB/T 8170-2008、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法、GB15063-2009 复混肥料(复合肥料)、GB 21633-2008 掺混肥料(BB肥)和GB 18877-2009 有机-无机复混肥料等对总氮、有效五氧化二磷、氧化钾、总养分、氯离子、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、粒度和包装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。抽查结果显示,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养分含量、氯离子指标、重金属指标和标识不合格。其中,总氮有5个项次不合格、有效五氧化二磷有5个项次不合格、氧化钾有6个项次不合格、总养分有9个项次不合格、水溶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有2个项次不合格、铅有1个项次不合格,氯离子有4个项次不合格、粒度有6个项次不合格,包装标识有40个项次不合格。从历年抽查合格率看,2011年至2015年分别为 83.4%、87.7%、89.7%、92.6%和94.1%,2016年与上次抽查合格率持平。从抽查结果看,河南、贵州和山东等3个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2.0%、3.3%和5.6%,低于全国平均水平;广东、湖北、江苏、山西、云南、甘肃、天津、江西、安徽、广西和新疆等11个省(区、市)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6.7%、7.1%、8.8%、10.0%、10.0%、10.0%、11.1%、12.0%、14.0%、17.5%和22.2%,高于全国平均水平;北京、河北、内蒙古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浙江、湖南、海南、重庆、四川和宁夏等12个省(区、市)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2016年复混肥料产品质量全国联动抽查情况汇总表序号省份抽查企业数(家)抽查产品数(批次)合格产品数(批次)抽查合格率(%)不合格产品检出率(%)1北京2020201000.02天津18181688.911.13河北4040401000.04山西20201890.010.05内蒙古2020201000.06辽宁4040401000.07吉林1111000.08黑龙江5551000.09江苏91918391.28.810浙江1010101000.011安徽50504386.014.012江西25252288.012.013山东18018017094.45.614河南1001009898.02.015湖北99999292.97.116湖南5050501000.017广东60605693.36.718广西40403382.517.519海南5551000.020重庆6661000.021四川7070701000.022贵州30302996.73.323云南30302790.010.024 甘肃30302790.010.025宁夏1010101000.026新疆18181477.822.2合 计10681068100594.15.9